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頂新劣油案二審 魏應充出庭應訊
新聞發生日期:2016-01-27 | 相關公司:頂新製油實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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頂新劣油案,前頂新製油董事長魏應充等6人一審獲判無罪後,台中高分院昨(26)日進行二審開庭。對於一審不採信檢方在越南取證的證據及食安法規範等,台中高分檢昨一口氣提出彰檢在越南取證的證據,是我國與越南間「實質刑事司法互助關係」,應有證據能力」等9項補充上訴理由應戰。 頂新劣油案二審由台中高分院審判長洪曉能、受命法官吳幸芬、陪席法官楊真明審理;台中高分檢則由檢察官李慶義、謝道明、陳德芳列席,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姚玎霖也特地到二審列席。 二審檢方認為,彰化地檢檢察官在越南取證的證據,是我國與越南間的「實質刑事司法互助關係」,依實務上見解,屬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4第3項所稱「其他於可信的特別情況下所製作的文書」,應有證據能力。 魏應充昨出席在台中高分院的大門口,抗議頂新劣油案的民眾,就高喊「頂新不倒,台灣不會好」,而前來助陣的頂新員工,也不甘示弱大喊「魏董加油」,讓現場的對峙氣氛,格外緊張。 過去都以沈默不語進出法院的魏應充,昨改主動、低姿態地對外表示,他比較不會講話,其實也有很多委曲,看到員工這樣實在很不捨,並強調頂新的油其實沒有問題,他相信司法會還給他們一個清白。<摘錄工商>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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