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3 五月 2011
未上市股票買賣
「未上市股票」是指尚未上市或未上櫃的股票。又可分為「已公開發行」及「未公開發行」兩種,已公開發行的公司股票可自由買賣,未公開發行的公司股票,只能私下交易。由於目前未上市股票市場,並未經證管會合法認可,無法令的限制與規範,因此在股價方面,未上市股票本身並沒有如同上市櫃股票有7%的漲跌幅限制,此外未上市股票交易之特性為給付、結算、交割等,後續作業皆依雙方所約定方式進行,買賣處所不固定,買賣無法採用融資的方式進行,只能以現股現款方式交易、股票無法集中保管代理過戶、私人間買賣憑藉雙方的默契及信用,因此買入股票後,還須確定過戶,才能確保股東權益。投資未上市股票需負擔流通性風險,因為未上市股票成交量較小,故流通性不佳,亦需負擔假股票風險(因目前無集中保管規範,故有買到假股票的風險)。私下轉讓要繳成交金額千分之三的證交稅,需具備的文件有:
1. 出讓人印鑑﹙已蓋妥者免﹚
2. 受讓人印鑑(舊戶為原留印鑑)
3. 股票
4. 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
5. 證券交易稅完稅證明
6. 印鑑卡一張(舊戶免附)
7.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(舊戶免附)
但是因盤商的水準難免良莠不齊,要注意交易安全,議價是否合理、股票股款的交割以及等股權登記的過戶手續是否依照規定辦理等,確定股票己辦好過戶手續後才付款,或收到款項後才將股票交出,盤商選擇找比較有規模的也比較有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