綠委趙天麟昨天爆料,台酒公司將不得進口的茅台酒亦即醬香型酒液,以伏特加名義走私來台,製作成玉山台灣典藏茅台酒,再銷回大陸從中牟取,估計暴利超過24億元,已違反緝私條例並涉及圖利,要求董座徐安旋、總經理林讚峰等人應停職接受調查。
  對趙天麟的說法,台酒公司董事長徐安旋強調,絕對沒有進口大陸茅台酒,台酒公司一向按照政府政策未進口大陸白酒,但他確實聽說檢調已搜索嘉義酒廠,可能是廠商問題。
  他說,台酒客製化酒類,有部分原料是由廠商提供,再交由台酒製作調合,依廠商要求的規格交給廠商銷售。廠商是否有用中國茅台,他不清楚,但公司「絕對不可能」。
  趙天麟昨天召開記者會指出,台灣加入WTO後,政府開放酒類進口,但為保護農民,大陸產的酒類除了伏特加外,其他穀類酒都限制進口至台灣。
  根據貴州迎賓酒廠資料,台酒公司嘉義酒廠因為要以49%醬香酒液,以及51%嘉義酒液清香型基酒,製作成玉山台灣典藏茅台酒,因此將不得進口的茅台酒亦即醬香型酒液,以伏特加名義走私來台,「玉山台灣典藏茅台酒不折不扣就是添加同樣為茅台酒的貴州迎賓酒」。
  趙天麟表示,據各項證明文件,台酒公司走私6萬公升茅台酒添加國產的高粱酒,預計製作12萬2,449公升共24萬瓶的玉山台灣典藏茅 台酒,販售的山東台酒公司向台酒公司購置成本價為350元新台幣,售價及網購價每瓶1,000至5,000元人民幣不等,換算成新台幣每瓶酒獲利超過1萬元,若全數賣出,牟取暴利超過24億。<擷錄工商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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